市水利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鹿角港建设,实现岳阳“三港协同”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岳阳港口发展格局的深入思考和对鹿角港建设寄予的厚望。现就涉及水利部门职责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港口码头与河道管理范围的关系
根据《水法》《防洪法》有关规定,码头等临河建筑物,可以依法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鹿角港目前的规划规模,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在长江水利委员会。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愿意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帮助项目依法依规获取批复。
二、关于港口后方陆域与湖汊占用的边界问题
码头前沿可以占用水域,但港口后方陆域堆场、仓库等功能区。按照“确有必要、不可避让、确保安全”的审批原则,不属于必须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设施。提案中提到的黄茅港、蛇头港、张氏湖、杨茂湖等湖汊,如果被填占用于码头、锚地以外的功能,属法律禁止性行为。
三、关于河湖管理范围界线调整的可行性
现行洞庭湖管理范围线由市水利局、市资规局共同组织划定,经省水利厅多轮审查复核,最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同步上传“国土空间一张图”和“全国水利一张图”。根据相应调整规定,仅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河道冲淤引起的岸线变化,水利工程建设引起河段防洪标准等划界标准发生改变,可对河湖管理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目前,鹿角港岸段并无上述可调整情形,故暂不具备调整的可行性。
四、目前工作进度
鹿角港的规划规模,确实超出了《岳阳港规划》中岳阳县港区的原定容量。目前正由岳阳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调整《岳阳港规划》,我局给予了相应指导性意见。后续,我局将做好服务,指导项目合法合规推进。
感谢你们对我市河湖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吴文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欢 1839012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