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水利局   2026-07-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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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万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湖区大堤和堤脚村民房屋拆旧建新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湘阴县防洪大堤沿线危房户安置相关情况,我局长期关注,多次组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赴一线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受当时农村建房管理缺位、群众安全意识不足、临堤建房相对便利等因素影响,垸区形成了大量居民在一、二线防洪大堤沿线建房的历史现状。目前,绝大部分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早已成为老旧危房,部分房屋无法居住,沿线群众迫切需要解决安置建房问题。群众对“好房子”“好家园”的实际需求和当前“不能建、不许建、没地建”的政策要求存在较大矛盾。该问题既关系长江流域堤防安全运行,也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如下:

一、明确政策边界,严守法定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堤防和护堤地管理范围内禁止建房,该规定涉及长江流域防洪安全公共利益,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强制性要求,为必须严守的安全底线,该类管控要求暂无法突破。

二、统筹资源保障,满足群众合理需求

根据《关于做好村民建房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6〕6号)要求,针对管理范围外符合法定条件的拆旧建新需求,我们正多渠道破解群众建房难题,具体推进以下工作:

(一)划清管理界限,严格源头管控

岳阳市政府于2000年组织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洞庭湖河道划界,以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后退30至50米为标准划定并批复洞庭湖管理范围;2019年在2000年划界成果基础上更新了洞庭河湖管理范围,同步划定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清晰明确了禁建区和可建区边界,为后续建房审批管理提供明确依据;目前,水利部正在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将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着力纠治划定成果不合规、错划漏划等问题,守护好河湖行蓄洪空间和河湖安澜。

(二)优化空间配置,破解用地难题

一是科学分流安置。引导大堤堤脚禁建范围内的危房户优先安排到禁建区外选址建房,先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再逐步有序推进后续安置,缓解当前用地紧张局面;二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统筹协调村民建房空间布局,保障危房户搬迁新建、拆旧建新等刚性建房需求;三是做好部门协同衔接。水利部门负责明确堤防管理避让要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乡镇、村组,现场踏勘核实村民建房意向选址和建房适宜区,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求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意见,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四是严格建房审批管控。依法依规、依据规划批准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禁违规审批建房。

您所反映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我们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您提出的成立专项工作组、简政放权下沉审批权限等建议为我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后续我们将持续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更多政策资源投入,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既严格服从国家长江流域防洪保安的法定要求,也充分兼顾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合理需要,切实解决好防洪大堤沿线危房户安置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6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吴文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易添贵  1570086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