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水务局   2017-08-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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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岳阳中心城区山体水体的建议》现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主城区水系基本情况

我市主城区沿江沿湖岸线总长38公里,其中长江岸线22公里,洞庭湖岸线16公里。主城区内水系发达,河湖众多。

1、内湖情况。主要有南湖、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4处内湖,总集雨面积312平方公里,总水面29.98平方公里,总容积1.53亿立米。其中南湖水面15.64平方公里,容积8404万立米,高控水位29.0米;芭蕉湖水面11.2平方公里,容积5450万立米,高控水位29.8米;东风湖水面2.55平方公里,容积1358万立米,高控水位29.5米;吉家湖水面0.59平方公里,容积102万立米。

2、河流情况。南湖水系纵横主城区东、南部,主要有王家河、大桥河、北港河、黄梅港等河流湖汊。其中王家河长4.41公里,集雨面积6.8平方公里;大桥河是王家河支汊,长1.13公里,集雨面积0.6 平方公里,;北港河北汊长2.58公里,南汊长3.45公里,集雨面积8.82平方公里;黄梅港长5.6公里,集雨面积11.35平方公里。

3、库塘情况。有各类水库30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库容1002万立米,水面0.58平方公里;小Ⅰ型水库4座,库容721万立米,水面0.65平方公里;小Ⅱ型水库25座,库容662.9万立米,水面1平方公里;万方以上骨干山塘194座,库容528万立米,水面2.1平方公里。

二、我市城区水系保护利用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保护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水系保护利用工作不断好转。

1、以强化责任为核心,理顺管理体制。2010年7月27日,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岳阳市城区水系保护管理办法》,使城区水系保护与利用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章可依。一是界定了管理责任。明确由水务部门牵头负责城区水系及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开发、建设、利用等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国土、住建、城管、环保、公安、园林、环卫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城区水系保护管理工作。二是建立了联审机制。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联审联批机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内湖水面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地形图及相关文件向市水务局提出申请,未按规定取得水务和环保部门批准的,规划和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和用地手续。三是确定了补偿原则。确因城市建设需要,经批准在城区内湖水面及外围保护地带内修建工程设施,围、填、堵城市水体或者造成护坡、护岸等工程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还建”的原则,负责及时治理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2、以从严审批为原则,规范行政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事前审批。2011年4月12日,时任市长黄兰香主持召开南湖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今后凡城区涉水建设规划要送市水务局会审,进一步规范了城区涉水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在涉水建设上,坚持“三不审批”原则,即非公益性建设项目不审批;非市政府同意(有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建设项目不审批;无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不审批。三年来,按照尽量少填占内湖水面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查,除东风湖凉亭山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属《办法》实施前已办理了规划、国土手续的外,没有许可一个非公益性填占内湖项目。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凡涉及城区水系建设项目,经市水务局受理后,都要求具有乙级水利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组成专家组对报告进行审查,对项目涉及防洪、排涝、原有水系的改变以及第三人水事权益的影响提出评价,经市水务局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三是强化事后跟踪。经批准在城区水系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进行工程施工作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体不被破坏。自2010年8月《办法》实施以来,主城区南湖、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和松杨湖填占项目共15起(含跨河桥梁项目),共填占水面1038.9亩,其中市政工程1003.9亩(王家河治理项目200亩,按南湖高控29.0米计算),其他35亩,有6起已办理审批手续,1起已受理,有效控制了填占城区水系行为。

3、以宣传打击为手段,加大保护力度。一是坚持不懈抓宣传。每年投入近20万元,在城区内湖显要位置设立固定宣传警示牌,深入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分发《岳阳市城区水系保护管理办法》宣传资料。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严密防守抓巡查。建立了巡查网络。2010年,我局组建了市水政监察支队,内设城区水系执法大队,专门负责城区水系执法工作。楼区、经开区水利部门均组建了城区水系巡查队伍,南湖风景区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形成了市、区两级巡查网络。建立了联动机制。市水务局与城区各区水利部门之间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和会商制度,互通信息,整体联动,确保了城区涉水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不误、不漏。建立了巡查三项制度:巡查值班制度。市水政支队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方式,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和早处理,每次巡查都认真做好了记录。信息报告制度。在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设置信息联络员,聘请政治素质高、责任心较强的干部或者老党员担任。违法举报制度。设立了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执勤,接受群众举报。三是依法依规抓执法。近年来,严格涉河项目审批,严厉查处侵占水域行为,市、区两级水政部门每年开展执法巡查不下100次,现场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不下30起,城区侵占河湖水域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4、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强化护水理念。组织编制了《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环南湖片区综合规划》和《岳阳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等多项与水系保护有关的规划。《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确定了保护水体的控制范围、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涉水项目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审批管理。特别是《岳阳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以保护岳阳特殊的山、水、人、文和谐一体的自然景观环境为基础,综合考虑生态防洪、生物保护、乡土文化保护、游憩等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功能需要,从整体上规划保护城区水生态环境。同时,在《岳阳市水域综合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上,我局与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协调,将《岳阳市水域综合保护专项规划》改为编制《岳阳市城区水系规划》。目前,已拿出了具体工作方案,正在开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近几年来,城区水系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宣传教育渐入民心,但仍需持续深入。沿湖居民随意往河湖水域内乱扔乱弃生活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市民水域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打击查处已见成效,但仍需不断加强。虽然涉水保护相关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大了城区水系保护与执法力度,但仍有极少数单位或个人向湖里倾倒建筑垃圾或非法填湖。三是建章立制进程加快,但仍需不断完善。主要是制度还不够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管理还不到位。四是水域环保大有进展,但仍需不懈努力。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区人口不断增多,水域保护任务越来越艰巨,水环境问题愈发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强水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大控污、减污、治污的力度。

三、后段主要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后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快出台《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及分工。建立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考核制度,将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城区涉水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对城区涉水建设项目严格审批,做到违反规定的坚决不批,可审批的坚决按程序办理。

2、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广告等媒体,积极向公众宣传城区山体水体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营造城区山体水体保护浓厚氛围,增强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保护城区水资源的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区水域保护中来。

3、进一步增强水上环卫。增设水上环卫机构,专门负责城区水面、岸线和滩涂保洁等工作。加快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步伐,实现城区建筑垃圾专业化、规范化、无害化管理。在城区河湖水域附近兴建一批垃圾站,从源头上解决沿河沿湖居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队伍,组织水务、规划、国土、住建、城管、环保、公安、环卫等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在河湖水域乱倒乱弃以及超越蓝线少批多占等行为。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务局

2017年5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李华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新民 0730-809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