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立群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国家蓄滞洪区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立足君山区蓄滞洪区基层实际,结合群众受灾、灾后补偿实操难点提出务实建议。对照现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及省、市现有政策,结合我市蓄滞洪区运行现状,现答复如下:
蓄滞洪区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减少洪水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为保障蓄滞洪区正常运用、合理补偿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国务院于2000年出台《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的对象、范围、标准和补偿程序等。实践证明,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对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办法规定的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已经不完全符合实际,有必要适当拓展、扩大;从提高补偿工作效率和水平以及方便群众的角度,补偿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5年6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1号国务院令,公布《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办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协调防洪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为重点,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补偿对象、补偿范围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建立了补偿资金预拨机制,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将更加公平、高效,更加有利于蓄滞洪区管理和运用。
一、关于“优化补偿标准体系,实现精准适配”方面
一是《办法》对蓄滞洪区运用的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具体补偿办法都作了修改,新规规定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50%-70%补偿、专业养殖40%-50%、群众住房水毁损失统一按照70%标准予以补偿。《办法》已扩大补偿对象,覆盖常住居民、种养经营主体、房屋产权人,区分农作物、专业养殖、住房、农机等分类补偿,但法定补偿比例、补偿范围为国家统一标准,市县无权限自行上调、增设类目。
二是针对低保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独居老人等生活困难群体,现行《办法》未单独设置专项倾斜补偿条款,办法第十条明确,群众领取蓄滞洪专项补偿后,可同步享受同等洪水灾区统一政府救助、社会捐助。
三是依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2023〕63号)等规定,堤防、主干渠道、排涝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损毁后,可以专项保障。水利部门会第一时间对全域损毁水利设施开展全面摸排定损,同步梳理项目清单向上申报中央水毁修复资金,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农业生产的影响。
二、关于“简化补偿兑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方面
《办法》进一步明确补偿资金承担方式,一是规定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承担补偿资金总额的70%;二是将现行办法规定的由补偿对象持补偿凭证等材料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机构领取,调整为将补偿资金支付至补偿对象银行账户;三是蓄滞洪区运用后损失严重的,蓄滞洪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先下达部分补偿资金预算,并及时组织支付给补偿对象。
按照新规财产登记相关要求,每年我局将要求各县市区开展逐户登记并动态更新,分级建立台账。后续将持续压实君山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补偿全流程公示制度,确保财产登记清单、损失核查结果、补偿核算明细等关键信息公示。同步搭建乡镇线下咨询、区级异议复核双向渠道,群众对定损标准、补偿金额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均可随时反馈,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复核、当面答疑,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蓄滞洪区补偿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下一步我们将谋划数字化电子台账建设,逐步落实你们提出的数字化备案建议。
三、关于“构建多元保障格局,拓宽风险分担渠道”方面
一是《办法》第六条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在蓄滞洪区推行洪水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蓄滞洪区运用后损失情况,开展洪水保险快速理赔和灾害应急预付赔款服务。按照办法鼓励蓄滞洪区发展洪水保险、实行理赔预付的法定导向,我市将协调保险机构优化现有涉农保险保障范围,针对区内种植、养殖主体完善灾害理赔服务,推行灾后应急预付赔款,减轻群众复产资金压力。
二是《办法》仅规范群众个人财产损失补偿,未授权市县单独设立蓄滞洪区产业恢复专项基金,设立专项基金需省级以上财政统筹论证、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市级无独立设立权限。将结合现有惠农政策合理落实保费配套补助,不突破现行财政与法规框架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按照蓄滞洪区规划管控相关要求,对确需整体迁出的村组,搬迁安置按照移民安置相关政策执行;同步配套公共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常态化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保障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稳定。相关安置补助不属于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范畴,由对应专项渠道统筹落实。
四、关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支撑”方面
市水利局将持续压实君山区蓄滞洪区属地管理责任,每年统筹多部门联合开展政策宣讲,并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业务纳入防汛培训依托屋场会、入户走访,用群众易懂的方言解读2025版补偿办法,细致讲解财产登记、资金预拨、保险理赔等内容、现场答疑,合力化解群众难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村组干部、蓄滞洪区群众代表开展补偿工作评估,结合群众满意度梳理问题,汇总群众诉求及本次代表建议逐级上报。2025年底市水利局已组织开展《办法》专项宣讲,后续还将持续提升管理服务质效。
蓄滞洪区群众为流域防洪大局作出了巨大牺牲,保障好他们的生产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再次感谢你们始终站在群众身边,常年为湖区百姓发声。后续我们会主动向你们同步各项试点工作、中央水毁项目推进情况,也恳请你们继续发挥基层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多收集群众真实诉求,我们一同用心用情完善蓄滞洪区补偿与水利保障工作,让蓄洪区群众少受灾、少受累、有依靠。
感谢你们对岳阳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林荡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险峰1350730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