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水利局   2026-07-20 08:59
浏览量:1 | | | |

李向阳代表

您提的《关于加强水域治安管理的相关建议》收悉。该建议案由市公安局主办,我局会办。现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凝聚水上治安管理社会共识”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践行凝聚水上治安管理社会共识的理念。在工作中注重多维度协同,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近年来,我局先后与公安、海事、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以及长沙、常德、益阳、荆州、九江、马鞍山等沿江环湖兄弟市州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借助公安力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2025年11月,我局行政执法科与岳阳海事局城陵矶海事处、岳阳市水上公安局等24家长江流域驻岳单位签署了干支联动执法合作备忘录,定期开展“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车船、不定人员”的联合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破了部门壁垒和区域界限。2025年12月,我局向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非法采砂线索1件。二是凝


聚行业从业者需求。在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中,特别是在河道采砂监管、涉水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局注重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回应行业从业者需求,依法规范其生产作业行为。三是提升公众安全与法治意识。我局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在长江岳阳段、铁山水库、南湖广场等地大力宣传《水法》《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近三年,共发放宣传册1.6万份、悬挂横幅20多条,出动宣传车50余车次,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保护水域生态环境、遵守水域管理秩序的意识,形成了共同维护水域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加强水上治安管理力量”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水政执法改革。我局在水行政执法改革和能力建设方面持续发力,着力完善执法组织架构与职责体系。2024年,我市实施了“撤队收权、回归机关”的水行政执法改革。撤销原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在市水利局机关设立行政执法科,集中行使执法职能,负责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调查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及行刑衔接等工作。同时,我局二级机构岳阳市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设立水资源监管、水利工程监管、河湖保护监管、河道砂石监管、水土保持监管等5个事务部,协助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这一改革强化了机关执法权威和统筹能力。同时,根据省政府部署,东洞庭湖区域相关水行政处罚权已划归岳阳县农业农村局集中行使(实际委托岳阳县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我局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确保责任不缺位、执法不断档。二是增强科技装备设施配置。近年来,我局累计投入1250万元,购置了执法公务船、执法记录仪、夜视仪、无人机等先进装备。“洞庭湖水上联合执法基地”“长江湖南段水上联合执法基地”建成并运行,提升了快速反应和执法取证能力。岳阳县、汨罗市建成河道采砂综合监管系统,对东洞庭湖正在实施的岳阳县胜利可采区、汨罗市打靶湖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以及岳阳县大通湖五门闸至陡砂坡四级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等涉砂项目,实时监控“超范围、超深度、超时限”等违法行为,相关信息实时上传省、市水利部门。三是深化信息共享与联动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推动并参与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大数据局建设利用“岳阳市长江洞庭湖综合执法平台”,已完善相关水事违法行为的视频、图片等资料,为系统自动识别违法行为提供AI算法。系统建成后,将成为长江洞庭湖水域的“数字哨兵”,及时提供水事违法行为线索。

2025年,在省水利厅、市司法局案卷评查中,我局参评案卷均获评95分以上;1件案例被评为2025年度长江委、省水利厅、全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十四五”期间水利领域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全力支持配合全市水域治安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协作联动。持续巩固拓展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协办、行刑衔接等方面探索更顺畅的流程,共同应对“谁都管、谁都不管”的难题。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继续探索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提升对水域违法行为特别是夜间作业、隐蔽作案等行为的发现和取证能力,与相关部门共享监控资源。三是提升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加大对非法采砂、侵占河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严格执法,维护水域正常秩序,确保江湖河库水事安澜。

感谢您对岳阳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利局

2026年69

 

 

承办负责人:徐育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睦  1570730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