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红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保护长效机制、让小河小溪更清、乡村更美的建议》已收悉,岳阳市农村小微水体三年整治行动提了具体要求,岳市河委[2021]3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21-2023),打通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责任落实与制度建设:已全面落实“双河长”职责,将巡河护河工作延伸至小微水体,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同时,加大对河道管护力度,有效遏制了破坏小微水体的行为。
2. 规划制定与科学治理: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小微水体”一长两员”(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小微水体河湖长按区域或流域设置,由当地村(社区)、组负责同志统领担任。由小微水体的使用人、承包人或受益人担任管护员,由村组负责人或者党员担任监督员。
3. 试点示范与经验推广:2023年来,岳阳市全面推行“支部建在河道上”,将“支部建在河道上”写入市第14号总河长令内容,印发了《岳阳“支部建在河道上”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守护好一江碧水”总支部,在治水管水末端的村(社区)层面成立巡河护河“支部”小组,在河流、湖泊、水库、小微水体等设立“党员先锋岗”,构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三级巡河护河体系,实现“每个乡镇设总支、每条河流建支部、每个水体有党员”目标。
4. 机制创新与社会参与:建立小微水体治理微信群,实时发布各地小微水体治理工作动态、经验典型、技术标准,借助“互联网+“强化小微水体日常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积极联动,加大力度,河长制一以贯之,持续抓下去。
2、建立乡级自查的工作机制。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小微水体治理和管护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小河小溪等小微水体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因灾造成小河小溪等小微水体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整治到位。
3、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定期发布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情况,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建立小微水体侵害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管护积极性。加强正面引导,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义务护水队和义务监督员队伍,营造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阳市水利局
2025年4月9日
承办负责人:朱敬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为 0730-8092252 13907308266